近日,桐乡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姚某拘役4个月,缓刑5个月;赔偿小舅子医疗费975.95元。 姚某与妻子潘某经常吵架。2007年9月12日,其岳母带了潘某姐弟三人来到姚某厂里试图劝解,但没说上几句便吵个不休。小舅子与姚某动起了手,姚某一拳将小舅子的鼻骨打折,构成轻伤。当日,姚某向警方投案自首。